发布时间:2016-02-18 12:27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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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4月1日起,公安部发布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即“交通法规新规定”。新规对酒后驾车、超载、套牌、假证等多项处罚做了重新修订。
合并处罚内容
新规合并了9种性质类似、分值相同的交通违法行为项目。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故意遮挡、污损、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2类交通违法行为合并。将不按规定超车、让行、逆向行驶等3类交通违法行为合并。将在高速公路匝道、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与不按规定超车2类交通违法行为合并。将饮酒后驾驶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类交通违法行为合并。
此外,降低了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%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记分分值,由6分降低为3分。
提高处罚内容
交通法规新规定将酒后驾驶机动车,在高速公路上倒车、逆行、掉头,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牌证,超载核定人数20%以上等4种违法行为的处罚由一次性记6分调整为记12分。这样一次性记12分的交通违法记分项目由原来的2项调整为6项。
旧规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才会记12分,而新规对酒后驾驶机动车就将一次性扣12分,可见处罚力度之大。那么喝多少算酒后驾车呢?
按照有关法律规定,车辆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每一百毫升 大于或等于20毫克,同时小于80毫克属于酒后驾车;血液中酒精含量每一百毫升大于或等于80毫克属于醉酒驾车。曾经有人做过实验,喝一大杯啤酒就可能定为酒后驾车,喝两瓶啤酒或者三四两低度白酒就属于醉酒驾驶。
新规规定:
醉酒驾驶:拘留+罚款+驾照作 废+重考+交强险费率上浮60%
酒后驾驶:罚款+驾照作废+重考+交强险费率上浮60%
据交警支队法制科工作人员介绍,醉酒驾驶将处15日以下拘留,500元罚款,扣12分后驾驶证作废。若想恢复驾驶证正常状态,需要到车管所综合科受理——参加7天的脱产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——预约考试——参加理论考试。只有考试及格,驾驶证才 能恢复正常状态。这些程序走下来,费时费力,而且酒后驾驶机动车,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也不予理赔。而对于酒后驾驶除不拘留,及罚款500 元外,其他处罚和醉酒驾驶则是完全一样。
交通法规新规定扣分细则:
一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 次记12分:
●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;
●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;
●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 人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;
●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,尚不构成犯罪的;
●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 机动车号牌、行驶证的;
●在高速公路上倒车、逆行、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。
二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次记6 分:
●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;
●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的;
●机动车行驶超 过规定时速50%以上的;
●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的;
●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,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;
●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、放射性等危险物品,未按指定的时间、路线、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;
●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或者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;
●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的,或者故意遮挡、污损、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;
●以隐瞒、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。
三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 行为之一,一次记3分:
●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%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;
●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 超过核定人数20%以上的;
●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;
●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%的;
●在高速公路上驾 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时速的;
●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;
●违反禁令标志、禁止标线指示的;
●不按规定超车、让行的,或者逆向行驶的;
●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;
●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、事故停车后,不按规定使 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;
●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。
四、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,一 次记2分:
●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%的;
●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%的;
●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;
●行经人行横道,不按规定减速、停车、避让行人的;
●有拨打、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 驾驶的行为的;
●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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