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7-02-27 15:45:27
标签:快递,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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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快递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,而随着快递业的迅猛发展,当快递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,也引发了诸多问题。
据报道,一名收藏爱好者,通过快递寄一件南宋双鱼瓷碗,与收货方约定成交价为12万元。可收货时却发现,原本完好的瓷碗已经破损。寄件人认为很可能是快递公司“暴力运输损伤了宋瓷,要求给一个合理的“说法。而快递公司称因为没有保价,按行业规定也只能赔偿1000元。
在快递业务中,将邮件完好无损地送到消费者手中是快递公司基本的责任。如果因邮件在快递途中丢失或损坏,那么表明快递公司未能履行职责,必须承担赔偿责任。换言之,快递途中的邮件丢失或损坏,消费者要求快递公司全额赔偿,这样的维权诉求理应得到支持与满足。
早在2011年12月30日,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就联合发布了《快递服务》系列国家标准,并于201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在《快递服务第3部分:服务环节》附录A(规范性附录)快件赔偿规定的章节,明确规定了在寄递过程中,发生延误、丢失、损毁、内件不符时,快递服务组织应予以赔偿,针对不同情况,赔偿原则也做了相应的说明。
至于有的快递服务组织提到保价问题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》对有关保价赔偿限额问题作出了规定,但该条款的适用对象是邮政企业,即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、控股企业。由此可见,一般快递公司作为私营企业并不能适用该条款。
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,快递时需要注意以下三点:,在寄送物品时,一定要写清楚物品的数量、规格、价值;第二,在签收快递时,一定要先验货后签收;第三,遇到快递损坏,应先投诉协商,解决不了,再行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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